在中國眾多的古籍中都有伏羲作曆度、定節氣、造甲曆的記載。如《古微書》中說:“昔伏羲造八卦,作三畫以象二十四氣。”《通曆》記載:“太昊始有甲曆。”《春秋內事》有“伏羲氏建分八節以應天氣”之說。由此可見,以伏羲為代表的上古前聖是公認的節氣文化的創立者。
最初先民們從觀察“物候”入手,就是根據觀察自然界生物和非生物對節氣、氣候變化的反應現象,從而掌握節氣氣候特徵。大約在距今6000年的黃帝(軒轅)時代,已初制“物候曆”。其內容大概是:“燕子是春分來秋分去,伯勞鳥是夏至來冬至去,青鳥是立春來立夏去,丹鳥是立秋來立冬去……”
較早的古曆書《夏小正》,全書雖然只有五百餘字,卻以全年十二個月為序,記載了每月的天象、物候、民事、農事、氣象等方面的詳細內容。
戰國後期成書的《呂氏春秋》“十二月紀”中,開始有了立春、春分、立夏、夏至、立秋、秋分、立冬、冬至這八個節氣名稱。這八個節氣,是二十四個節氣中最重要的節氣。後來到了西漢《淮南子》一書的時候,就有了和現代完全一樣的二十四節氣的名稱。